









电气火灾的诱发因素
1、电气设备过热:引起电气设备过热主要有下列原因: 1)短路,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电流将增加到正常工作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使设备温度急剧上升,尤其是连接部分接触电阻大的地方,当温度达到可燃物的起燃点,就会引起燃烧。引起线路短路的原因很多,如电气设备载流部分绝缘损坏,这种损坏或者是设备长期运行,绝缘自然老化;或者是设备本身不合格,绝缘强度不符合要求。 2)过负荷,由于导线截面和设备选择不合理,或运行中电流超过设备的额定值,引起发热并超过设备的长期允许温度而过热。

防火门安装的四种场所:
(1)防火墙及防火分隔墙上( 防火门) (2)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乙级防火门) (3)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等管壁井上,当作检修门(丙级防火门) (4)特殊要求:如,地下消防泵房的门应为 门,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 防火门; 因此,有相当一部分防火门设置在疏散门或安全出口处。防火门既是保持建筑物防火分隔完整性的主要物件之一,又是人员疏散经过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需要开启的门。 目前,国家规范要求的防火门监控系统主要是针对疏散通道的防火门进行监控。防火门监控系统设计中,常开防火门需要配置电动闭门器或门磁释放器,并要求反馈真实的开关门状态,常闭防火门只需要设置门磁开关监视闭门状态。现行消防规范对常开防火门的设置要求汇总有以下内容: (1)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要求: a)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 b)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