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体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方法
1.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及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采用其充装的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试验采用的储存容器数应为选定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设计用量所需容器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1个。 2.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采用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模拟喷气试验。 试验应选定输送管道 长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进行,喷放量不应小于设计用量的10%。 3.卤代烷灭火系统模拟喷气试验不应采用卤代烷灭火剂,宜采用氮气,也可采用压缩空气。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与被试验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用的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结构、型号、规格应相同,连接与控制方式应一致,氮气或压缩空气的充装压力按设计要求执行。氮气或压缩空气储存容器数不应少于灭火剂储存容器数的20%,且不得少于1个。 4.模拟喷气试验宜采用自动启动方式。

为确保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安全可靠,设计要尽或许选用会集供电方式
消防工程施工公司指出本标准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分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关于分散照明备用电源的接连供电时刻,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修建和部分高层修建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分散完毕。本条规则的接连供电时刻,考虑了必定安全系数以及实际人员分散状况和单个人员分散困难等情况。关于修建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修建、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修建等,因为分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分散间隔较长,会呈现分散时刻较长的情况,故对这些场所的接连供电时刻要求有所提高。 为确保应急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安全可靠,设计要尽或许选用会集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不管选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自动投入,并确保继续供电,功率能满意一切应急用电照明和分散指示标志在设计供电时刻内接连供电的要求。 显然,根据《建规》我们能够清晰,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按修建的不同类型,备用电源接连供电时刻分别是0.5h、1h、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