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水泵是否必须互为主备?
一、不是。原则上,设置消防水泵和消防传输泵时均因设置备用泵。 但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2)、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 二、备用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 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的工作能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用一备一”或“用二备一”的比例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作用就是在主泵失去工作能力时,顶替主泵向系统中进行供水,避免消防给水系统失去供水能力。

消防维保消防维保
1、每月按计划抽样测试部分设备,致使一年内所有设备全部测试一遍。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每季度或半年(视消防工程大小)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每年用公司专业的消防检测队伍进行详细的消防检测,包括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性能检测。出具正规检测报告,报消防部门备案。 4、专业的探测器清洗厂,隔年完成对所有探测器的清洗工作。 5、协助或完全负责同消防部门的业务,确保不因消防问题而耽误其它工作的正常进行。 6、视消防工程大小,公司可派专人常驻工作,协助处理日常问题。 应急维保 1、公司承诺一般问题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严重或紧急问题在 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解决。 2、以诚信的服务态度同甲方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注重彼此间的沟通,遇到问题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