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火栓箱是一个整体产品
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消火栓箱标准规定了消火栓箱应是一个整体产品,应用在建筑工程中的消火栓箱应符合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但由于市场经济利益驱动的价格问题、采购、施工人员不懂标准、工程安装与采购的矛盾导致了可以随意选择箱体、选择内配器材,直接导致了市场上销售的消火栓箱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产品整体销售率低。 对于常用灭火器,不能乱动乱拆,否则会造成灭火器失去密封或影响其结构强度,有的灭火器筒体有锈蚀、变形;灭火器的橡胶、塑料变形、变色、老化、断裂的;压力表有变形、损伤等缺陷的;喷嘴有变形、损伤、开裂等缺陷的。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变形、损伤、锈蚀、顶针有肉眼可见缺陷的;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堵塞、损伤、裂纹等缺陷,还有的灭火器周围可能有油污、酸碱液体等,这些都有可能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至今仍存在的问题
未对气瓶材料的兼容性、气瓶上的充装介质名称的 性标记和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符合性进行核实。TSGRO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气瓶提出了以下几条与气体充装相关的要求: 一是气瓶专用要求,要求气瓶的钢印标记应标出充装气体名称或者化学分子式,不得充装气瓶钢印标记之外的气体,不得随意更改气瓶的用途; 二是材料兼容性要求。要求所有与盛装气体接触的金属或者非金属气瓶材料(如气瓶瓶体、瓶阀、密封材料等)应当与其所充装气体具有兼容性; 三是气瓶公称工作压力选用,规程规定对用于消防灭火系统的压缩气体与低压液化气体组成的混合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当不小于相应标准规定的灭火系统在相应温度下的 大工作压力。但有些气体灭火剂充装单位却无视这些要求。对气瓶的 性标记、材料的兼容性、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符合性不进行核实。如常发生不注重气瓶材料与所充装气体的兼容性用二氧化碳气瓶来充装高压氮气和IG-541灭火剂的现象;用公称工作压力15MPa二氧化碳气瓶充装17.2MPa的IG-541气体灭火剂的现象也相当普遍。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气瓶爆炸事故均与此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