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1、电动车应在建筑外部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2、无法设置独立区域而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只能设置在建筑首层或者地下一层,且必须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3、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等室内停放、充电。 4、电动车严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等部位充电。 5、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应设置充电装置。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

二氧化碳灭火剂适用范围及应用特点
二氧化碳灭火剂适于扑救气体火灾、甲、乙、丙类液体火灾和一般固体物质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时,不会污染火场环境,灭火后不留痕迹,不腐蚀设备。 另外,由于二氧化碳不导电,所以可用来扑救带电设备火灾。 二氧化碳灭火剂特别适于扑救下述场所火灾: 油浸变压器室、充油高压电容器室、多油开关室、发电机房等。 通讯机房、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电视发射塔的微波室、精密仪器室、贵重设备室。 图书馆、档案库、文物资料室、图书馆的珍藏室等。 加油站、油泵间、化学试验室等。 二氧化碳不适于扑救下列物质火灾: 自己能供氧的化学物品火灾, 活泼金属及其氢化物的火灾。 能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火灾。 纤维物内部的阴燃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