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水箱的设置要求是
一、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为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果能保证建筑物内 不利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的水量及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置消防水箱。 二、消防用水与生活、生产用水合用的消防水箱,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 三、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以保证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有足够的水压和水量, 四、消防水箱应利用生产或生活用水管网进水。在消防水箱的消防用水的出水管上,应设置单向阀,只允许消防水箱的水进入消防管网,防止消防管网的水进入水箱。

生活、生产、消防给水系统专用或共享的选择
1.生活、消防共享给水系统 一般城镇、居住区和企事业单位广泛采用。 管网内的水经常流动,水质不易变坏,在投资上较经常,也便于日常检查和维护,消防给水较安全可靠。共享给水系统在生活用水量达到大小时用水量时,应仍能保证全部消防用水量。 2.生产、消防共享给水系统 在某些工业企业内采用。 应考虑当生产用水量为大小时用水量时,消防用水量能全部保证;当消防用水时,不致造成生产事故;当生产设备检修时,不致造成消防用水中断。 当采用生活、消防共享给水系统时,独立的生产给水系统可作为消防第二水源,但转换阀不得多于两个,阀门开启时间不得超过5min 由于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两者水压要求相差较大,在消防用水时往往影响生产用水;或由于水压提高后生产用水量也随之递增而影响消防用水量;某些工业企业的生产用水,其水质有特殊要求;或生产用水易被易然、可燃液体污染而不能用于消防。因此,生产用水与消防用水共同系统较少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