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工程施工工艺流程
消防工程施工根据固定灭火和报警的要求,为充分地体现消防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本工程在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配合上根据工程的特点,讲究施工工艺,消防控制工作原理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的规定。 本系统消防工程施工设施主要由以下系统组成,自喷水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防排烟系统4、消防广播系统,疏散与应急照明系统,消防给水系统以上各系统既是独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的,其独立性在于其各自发挥不同的作用。相互联系性在于所有的系统均受指挥,协调行动,相互配合,完成从发现火灾到消灭火火灾,使火灾损失降到较低限度的过程。 消防工程施工以上各个系统,既可统一动作,又可单独动作,单独动作时,各个系统由人员操作完成。因此本系统的消防设施既有其完整性,又有独立性,由各类探测器来监测环境的火灾情况,一旦有火灾发生,由探测器将信息传送给报警控制器并报警,然后由报警器将信息传送给CRT,并对信息进行确认,发出报警信号,将信息传送给控制室。控制室再次确认后,切断(一般使用)电源,打开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打开排烟风机,向控制区域内广播火灾信息,引导人员疏散,并将信息传送到有关部门,启动消防泵,启动防火卷帘和防火门,关闭防火阀,将火灾区域予以分隔,启动灭火系统,对火灾区域实施灭火。

湿式报警阀设置、安装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报警阀组凸出部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5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排水能力应满足报警阀调试、验收和利用试水阀门泄空系统管道的要求。 1.报警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2)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3)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2.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能顺利充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开启阀门以小于一个喷头的流量放水。 2)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迟器前,且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