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火技术措施
为防止可燃物与空气或其他氧化剂作用形成危险状态,在生产过程中,首先应加强对可燃物的管理和控制,利用不燃或难燃物料取代可燃物料,不使可燃物料泄漏或聚集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次是防止空气和其他氧化性物质进入设备内或防止泄漏的可燃物料与空气混合。 为预防火灾,对点火源进行控制是重要措施之一。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的能源主要有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撞击、绝热压缩、化学反应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雷击和光热射线等。在有火灾或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对这些着火源都应引起充分的注意,并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防火门安装的四种场所:
(1)防火墙及防火分隔墙上( 防火门) (2)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乙级防火门) (3)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等管壁井上,当作检修门(丙级防火门) (4)特殊要求:如,地下消防泵房的门应为 门,变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开向建筑内的门应采用 防火门; 因此,有相当一部分防火门设置在疏散门或安全出口处。防火门既是保持建筑物防火分隔完整性的主要物件之一,又是人员疏散经过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时需要开启的门。 目前,国家规范要求的防火门监控系统主要是针对疏散通道的防火门进行监控。防火门监控系统设计中,常开防火门需要配置电动闭门器或门磁释放器,并要求反馈真实的开关门状态,常闭防火门只需要设置门磁开关监视闭门状态。现行消防规范对常开防火门的设置要求汇总有以下内容: (1)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有关要求: a)设置在建筑内经常有人通行处的防火门宜采用常开防火门。 b)除允许设置常开防火门的位置外,其他位置的防火门均应采用常闭防火门。常闭防火门应在其明显位置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等提示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