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水泵是否必须互为主备?
一、不是。原则上,设置消防水泵和消防传输泵时均因设置备用泵。 但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2)、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 二、备用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 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的工作能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用一备一”或“用二备一”的比例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作用就是在主泵失去工作能力时,顶替主泵向系统中进行供水,避免消防给水系统失去供水能力。

消防泵选择问题:
厂房长60米,高度12.5米,宽30米,共上、下两层,底层高5米。 每层设置10个室内消火栓,共20个(DN65)。消防水塔设置屋顶,怎么选择消防泵?消火栓主渠道DN100的,厂房未报建。选用出水口100,流量20L/s,压力0.32MPa,功率11KW的是否合适? 消防泵设在屋顶 1、厂房的高度是12.5米,说明消防泵的扬程 少是12.5米的高度;其实用5.5KW的,口径100,流量是27.8的,扬程12.5的就可以使用了 2、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消防水泵应采用一用一备,或多用一备,备用消防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 大一台工作消防泵。 3、当为多用一备时,应考虑多台消防泵并联时,流量叠加对消防泵出口压力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