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水泵是否必须互为主备?
一、不是。原则上,设置消防水泵和消防传输泵时均因设置备用泵。 但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2)、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 二、备用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 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的工作能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用一备一”或“用二备一”的比例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作用就是在主泵失去工作能力时,顶替主泵向系统中进行供水,避免消防给水系统失去供水能力。

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选用直立型喷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所有固定消防设施中的火灾感知系统,用于发现火灾,并将火灾信息在 时间传送给消防操控中心,由消防操控中心采取后续办法。 火灾报警系统主要由探测器和操控器组成,探测器通过对被保护范围内环境的温度、烟雾浓度和光的改变进行监测,当这种改变达到必定值时,就与其贮存的火灾特性进行比较确认,然后将火灾信息传送给火灾报警操控器,由操控器显示火灾地址并发作声、光报警。 现在消防检验主要是查看你的联动功用,消防喷淋泵(含操控柜)的发动、手动、造故障、编码、水力警铃报警等,实验消火栓的试射,手报按钮的应答及启泵,喷头的设置要求,消防水箱及稳压设备及泄水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