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须知
1、电动车应在建筑外部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2、无法设置独立区域而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只能设置在建筑首层或者地下一层,且必须符合相关消防安全要求。 3、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等室内停放、充电。 4、电动车严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等部位充电。 5、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应设置充电装置。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

消防工程的施工准备有哪些要求?
1.消火栓救活体系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道若管径≤100mm时,选用螺纹衔接;大于100mm选用法兰或卡箍式衔接。阀门一般选用闸阀或蝶阀。消火栓箱装置分为明装、暗装和半明装,管道通过钢筋混凝土水箱壁,应装置刚性或柔性防水套管。安全阀、压力表、泄水管、水位指示器、消防水泵等,应契合标准要求。装置在室外的地上、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温度在—20℃以下时应采纳相适应的保温办法,以防冻结。 2.自动喷水救活体系的管子公称直径≤100mm时,使用螺纹衔接;其他用焊接或法兰衔接。喷头布置的水平距离应根据火灾风险等级确定。报警阀组装置应先装置水源控制阀、报警阀,在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衔接。水力警铃应装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邻近外墙上,应方便检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