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水泵是否必须互为主备?
一、不是。原则上,设置消防水泵和消防传输泵时均因设置备用泵。 但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2)、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 二、备用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 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的工作能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用一备一”或“用二备一”的比例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作用就是在主泵失去工作能力时,顶替主泵向系统中进行供水,避免消防给水系统失去供水能力。

消防设备的安装维护
消防工程施工设施和质量控制要求的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的基本要求、技术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技术条件的识别和分析,消防控制室的正确维护措施和急救程序。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给水系统安装调试。运用相关的消防技术和标准,识别和分析系统运行中出现故障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消火栓系统:掌握消火栓系统的安装调试及验收方法。运用消防相关技术和标准,对故障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对系统运行过程中,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指导从业人员安装、调试和测试维护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