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剂充装至今仍存在的问题
未对气瓶材料的兼容性、气瓶上的充装介质名称的 性标记和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符合性进行核实。TSGRO006-2014《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对气瓶提出了以下几条与气体充装相关的要求: 一是气瓶专用要求,要求气瓶的钢印标记应标出充装气体名称或者化学分子式,不得充装气瓶钢印标记之外的气体,不得随意更改气瓶的用途; 二是材料兼容性要求。要求所有与盛装气体接触的金属或者非金属气瓶材料(如气瓶瓶体、瓶阀、密封材料等)应当与其所充装气体具有兼容性; 三是气瓶公称工作压力选用,规程规定对用于消防灭火系统的压缩气体与低压液化气体组成的混合气体,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应当不小于相应标准规定的灭火系统在相应温度下的 大工作压力。但有些气体灭火剂充装单位却无视这些要求。对气瓶的 性标记、材料的兼容性、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符合性不进行核实。如常发生不注重气瓶材料与所充装气体的兼容性用二氧化碳气瓶来充装高压氮气和IG-541灭火剂的现象;用公称工作压力15MPa二氧化碳气瓶充装17.2MPa的IG-541气体灭火剂的现象也相当普遍。近年来发生的多起气瓶爆炸事故均与此有关。

前进消防安全意识
运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是及早发现火情,避免火势延伸、下降火灾损害的有用办法,但并不是安装了自动消防系统就能够高枕无忧了。在自动消防系统存在毛病、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或无人值班的状况下,一个随手丢掉的烟头、一段老化或过负荷的用电线路,都极有或许酿成大祸。大量的火灾实例证明:产生火灾,特别是产生特大、恶性火灾的主要原因便是消防设施未能发挥作用或值班人员处置不当。所以,前进消防安全意识;作好自动消防系统、灭火系统的修理和保养;由练习合格的人员我们两头担任消防设备的日常处理和操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含义。 跟着《消防法》的进一步贯彻和施行,特别是以往恶性火灾事故给人们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及执法部分对有关责任人的严肃处理,更应使我们认识到保证消防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