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水泵是否必须互为主备?
一、不是。原则上,设置消防水泵和消防传输泵时均因设置备用泵。 但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2)、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 二、备用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 大一台消防工作泵的工作能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用一备一”或“用二备一”的比例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作用就是在主泵失去工作能力时,顶替主泵向系统中进行供水,避免消防给水系统失去供水能力。

消防工程包括哪些?
消防工程的工作包括:消防设计,消防施工,消防检测,消防审批,消防验收。 消防工程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到每个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以要求消防工程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同时,更要有社会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 我国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负责。公安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