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哪些要求?
1.消防泵房设备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 4.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 5.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设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 压力时,通过压力开关信号应启动消防水泵。 7.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 不利点的压力、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
一: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二:施工准备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的设计,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