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工程是构成建筑工程的单元,专业要求严与技术含量高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体消防的安全,消防工程的质量特别重要,但一些消防工程施工中就容易留下火灾的隐患,若使用防火性能不合乎规定的建筑材料、构件,擅自降低施工的标准,部分建设与施工单位就不会按照消防设计来施工,随意变更原设计会存在违反消防法规个有关技术规范施工的行为,实际施工中无法运用先进的试验设备、科学试验方法来对施工质量进行相应监控。建筑中的消防工程在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前,应有建设的单位组织个责任主体工程实现初验,但由于建设单位对于消防工作的不重视,导致工程自检验收多流于形式,,主体根本不组织自检验收,向消防部门提供的自检合格报告中不填写验收的结论,简单盖上公章了事的现象普遍存在。

1.索要并执行建审意见 建筑工程开工后,向建设单位索要工程建审意见(建审意见包括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审意见进行施工,建审意见要留好,以备消防工程检测验收时使用。建审意见要开工进场后马上索要,如甲方未办理,要有书面联系,以免在施工后出现结构或建筑(如消防疏散楼梯宽度、墙体材料等)等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而形成死症。如果施工中有大型的变更,要重新报消防局进行建审。 2.消防产品检测或复试 在消防产品订货之前,要首先确定产品是否经过消防局备案,未备案产品请勿使用,以免在验收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更快的交工,消防产品报检可以与电气检测同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