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工程若没有保险公司的经济参与,仅是有关部门的垄断行为,纯粹容易发生腐败,这是在火场悲剧中发现人祸的关键性重要因素。制度是用来防范人祸发生的,意味着制度有明显缺失,监管很不足,因此导致的不能深入认识火灾的悲剧现象。通常情况下重大灾难发生之后,需要进行的消防工程工作是有效排除类似灾难的发生,完成了教训总结同时,对于制定规范的环节和执行规范的环节而带来的显著影响,消防工程更应该担当起知识总结与传播功能。我们不能为社会的安全承担有效监管的职能。在监管的强制性与以人为本之间达成有效平衡,就需要对专业消防工程改革并引入竞争性机制。当前我国的消防制度,重视响应速度与火场表现,对于火灾的专业性认识明显不足,因此不能全面有效对付防火问题。

消防工程是构成建筑工程的单元,专业要求严与技术含量高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体消防的安全,消防工程的质量特别重要,但一些消防工程施工中就容易留下火灾的隐患,若使用防火性能不合乎规定的建筑材料、构件,擅自降低施工的标准,部分建设与施工单位就不会按照消防设计来施工,随意变更原设计会存在违反消防法规个有关技术规范施工的行为,实际施工中无法运用先进的试验设备、科学试验方法来对施工质量进行相应监控。建筑中的消防工程在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验收前,应有建设的单位组织个责任主体工程实现初验,但由于建设单位对于消防工作的不重视,导致工程自检验收多流于形式,,主体根本不组织自检验收,向消防部门提供的自检合格报告中不填写验收的结论,简单盖上公章了事的现象普遍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