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烟阀动作电流值
市场上大多数型号的排烟阀,一般标明其动作额定电压为24VDC,额定电流为0.7A(极少数产品为0. )。设计人员如按照额定电流为0.7A进行设计,利用火灾报警主机本身提供的电流去控制排烟阀动作,往往出现不能开启情况,究其原因是因为电流强度不够。产生这种现象是由于排烟阀阀体动作机构本身的原因,如阀杆转动不灵活,阀杆生锈,接触不良等等,实际动作电流往往高于额定值,经测定大多数排烟阀的动作电流大约为1A。这种情况对电气设计和安装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应该根据实际电流大小选择控制排烟阀动作的电源容量。

干粉灭火器的维修技术要求
1、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1.5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3、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 4、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 5、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6、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7、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8、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GB4402第2.2.5款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