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烟阀动作电流值
市场上大多数型号的排烟阀,一般标明其动作额定电压为24VDC,额定电流为0.7A(极少数产品为0. )。设计人员如按照额定电流为0.7A进行设计,利用火灾报警主机本身提供的电流去控制排烟阀动作,往往出现不能开启情况,究其原因是因为电流强度不够。产生这种现象是由于排烟阀阀体动作机构本身的原因,如阀杆转动不灵活,阀杆生锈,接触不良等等,实际动作电流往往高于额定值,经测定大多数排烟阀的动作电流大约为1A。这种情况对电气设计和安装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应该根据实际电流大小选择控制排烟阀动作的电源容量。

你知道消防重要设备机房的备用照明应该供电多少吗?
指出本规范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对于疏散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建筑和部分高层建筑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疏散完毕。本条规定的连续供电时间,考虑了一定安全系数以及实际人员疏散状况和个别人员疏散困难等情况。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等,由于疏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疏散距离较长,会出现疏散时间较长的情况,故对这些场所的连续供电时间要求有所提高。 为保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安全可靠,设计要尽可能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自动投入,并保证持续供电,功率能满足所有应急用电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设计供电时间内连续供电的要求。 显然,依据《建规》我们可以明确,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按建筑的不同类型,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分别是0.5h、1h、1.5。 二、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3小时 依据《民规》我们也可以明确,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连续供电时间统一为3h。 这里强调的是备用照明 少持续时间,而不是指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