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完整消防档案应该包含的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2、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消防安装工程
主要内容: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防给水及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机通风空调系统, 防火卷帘、挡烟垂壁和防火门。 安装准备及材料要求 (1)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消防设施的设计审核,未经设计审核或设计审核不合格不得擅自施工。 (2)消防工程施工前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有关资料,办理消防施工进场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