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二)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1、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8、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高层建筑消防施工,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高层建筑需要配备消防施工设施,面对公众的困惑,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提示,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墙的保温材料。对外墙保温防护层发生的破损开裂、脱落,未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的情况下,消防施工要及时修缮。 避免在高层建筑外墙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的明火作业,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情况,汽车和电动车停放要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外。高层建筑要按消防技术规范设置出相关的消防设施,并经常的维护保养,确保齐全好用的情况下,防火门要是常闭的。高层建筑内部,注意观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避难层所在位置,若遇到火情,迅速从 近安全出口进行有序逃生,不可贪恋钱财的事情,不要返回火场去拿财物。高层建筑疏散的楼梯、走道严禁堆放任何杂物及违规停放车辆,确保疏散的通道畅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