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验收要求
说明:竣工验收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交付使用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工作。近年来,不少地区已制定了工程竣工验收暂行办法或规定,但各自做法不一,标准更不统一,验收的具体要求不明确,验收工作应如何进行、依据什么评定工程质量等问题较为突出,对验收的工程是否达到了设计功能要求,能否投入正常使用等重大问题心中无数,失去了验收的作用。 鉴于上述情况,为确保系统功能,把好竣工验收关,强调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切实做到投资建设的系统能充分起到扑灭火灾、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安装完毕后,应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及功能等进行检查和试验,以保证喷水灭火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安全可靠,达到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目的。 我国已安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或多或少地存在问题。如:有些系统水源不可靠,电源只有一个,管网管径不合理,无末端试水装置,向下安装的喷头带短管很长,备用电源切换不可靠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如不及时采取措施,一旦发生火灾,灭火系统又不能起到及时控火、灭火的作用,反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而且将使人们对这一灭火系统产生疑问。 所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安装后,必须进行检查试验,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消防工程施工自动控制要求:
1)、当某层发生火灾时,该层(烟)温感器向消防控制中心输出报警信号,不需确认,由该中心自动(或手动)开启相应的多叶送风口及排烟口,并联动加压送风机及排烟机。涉及到地下室时,还启动补风机。排烟风机入口管道上装有熔点为280度的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联锁。 2)、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防排烟系统及指定的70度、280度的防火调节阀的开、闭状态在消防控制中心均有灯光信号显示。 3)、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均需有备用电源。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多叶排烟口,除可在消防控制中心操纵外,也可就地操作。 4)、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除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消防补风机以外的所有空调通风电源。 消防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 第4.3.1条喷漆等易燃、易爆生产部位应设防火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有直通室外或楼梯间的安全出口。 第4.3.2条存放超过3台的汽车库或大型拖拉机库,每3台宜设防火墙分隔。库房与修理间、值班室相连时,应设防火墙分隔。库内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