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工程施工需要注意以下八类火患
1、“三合一”企业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营业期间安全疏散违法行为。 3、建设消防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动消防设施违法行为。 5、工厂企业、出租屋以及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商场、公共场所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违法行为。 6、工厂企业、出租屋以及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宾馆、商场、公共场所存在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 7、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新建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8、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

完整消防档案应该包含的内容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单位应当对消防档案统一保管、备查。 2、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3)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4)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7)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8)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