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排烟阀控制方式的问题与处理
防排烟是高层建筑消防系统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发生火灾时可燃物在燃烧初期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直接危害到生命安全,因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第6.3.9条规定:“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防烟、排烟设施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对于排烟阀的电气控制方式,消防规范中没有具体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设计图纸采用“一对一”的方式进行控制。在某些情况下,如受报警主机回路模块数量限制或建设单位从节省投资的角度考虑,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图纸优化设计时,排烟阀就可以采用“一对多”的方式进行控制。

消防工程施工自动控制要求:
1)、当某层发生火灾时,该层(烟)温感器向消防控制中心输出报警信号,不需确认,由该中心自动(或手动)开启相应的多叶送风口及排烟口,并联动加压送风机及排烟机。涉及到地下室时,还启动补风机。排烟风机入口管道上装有熔点为280度的防火阀,并与排烟风机联锁。 2)、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防排烟系统及指定的70度、280度的防火调节阀的开、闭状态在消防控制中心均有灯光信号显示。 3)、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均需有备用电源。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补风机、多叶送风口、多叶排烟口,除可在消防控制中心操纵外,也可就地操作。 4)、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控制中心切断除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及消防补风机以外的所有空调通风电源。 消防防火分隔和安全疏散 第4.3.1条喷漆等易燃、易爆生产部位应设防火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有直通室外或楼梯间的安全出口。 第4.3.2条存放超过3台的汽车库或大型拖拉机库,每3台宜设防火墙分隔。库房与修理间、值班室相连时,应设防火墙分隔。库内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