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灭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的是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 5、如使用的是外置式干粉灭火器,则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提环,握住提柄,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7、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火源。

消防设计施工的疏散布局
1、如果建筑物内有与上下楼层相连的走道、自动扶梯等开口,应将上下相连的楼层作为防火区。 2、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应采用防火墙隔开,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消防设计建筑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在局部设置中,增加的面积应计算为局部面积的1倍。 4、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9米。 5、公共建筑和走廊式住宅建筑的数量不应少于两栋。 6、九层及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置楼梯间。 7、消防设计施工的高层建筑安全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8、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靠近建筑物边缘的两个相邻紧急出口或疏散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0m 9、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到附近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的疏散距离可增加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