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知道消防重要设备机房的备用照明应该供电多少吗?
指出本规范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对于疏散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建筑和部分高层建筑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疏散完毕。本条规定的连续供电时间,考虑了一定安全系数以及实际人员疏散状况和个别人员疏散困难等情况。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等,由于疏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疏散距离较长,会出现疏散时间较长的情况,故对这些场所的连续供电时间要求有所提高。 为保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安全可靠,设计要尽可能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自动投入,并保证持续供电,功率能满足所有应急用电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设计供电时间内连续供电的要求。 显然,依据《建规》我们可以明确,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按建筑的不同类型,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分别是0.5h、1h、1.5。 二、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3小时 依据《民规》我们也可以明确,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连续供电时间统一为3h。 这里强调的是备用照明 少持续时间,而不是指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消防工程施工中易犯的错误
1.施工人员职业素养不够高、安全意识淡薄导致技术不达标。作为消防工程的直接操作者,施工人员的职业素养是施工质量达标的关键。而在目前的建设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消防工程建设安全意识薄弱,而且对消防工程建设的重要程度认识不够清晰,而且存在利益驱动型,使得施工单位很难做到施工质量的保证。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处于利益的考虑采用一些劣质的消防材料,或者在施工过程中未能对图纸进行合规审核,从而造成消防工程建设的劣质建设,严重影响消防工程建设的效果。这就体现了施工单位对安全控制的意识薄弱,在利益和安全的选择中,未能充分认识到灾害的破坏性。 还有就是因施工人员个人素质不达标,以及相应的施工技能不达标,在消防工程的施工中经常出现各种问题,例如,常常混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给消防工程的安全造成了严重地影响。所以,在消防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操作,切勿为了赶工期,就减少一些必要的工序。 2.消防工程施工中对火警系统的的安装不够重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也不够合理。现在的建筑大多是高层,在发生火灾时很多消防车难以达到灭火高度,这就需要在火灾发生时或是火灾没有形成蔓延趋势前进行火灾的报警处理,这关乎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