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工程安装施工有哪些特点?
现在消防验收工程主要是检查你的联动功能,消防喷淋泵(含控制柜)的启动、手动、造故障、编码、消防工程安装水力警铃报警等,试验消火栓的试射,手报按钮的应答及启泵,喷头的设置要求,消防水箱及稳压设备及泄水管等; 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灯的火灾切断后不受开关控制,烟感温感的报警及与强电设备的联动控制(配电箱内的强切开关一定要提前试验);电梯的迫降;通风设备的正反转及疏散通道及楼梯的正压送风的排风量,排烟风机的吸附能力(能吸住纸张),送排烟控制箱及防火排烟阀的自动手动开启及信号完好。 底边距地1.3-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若落地安装,当设备单列时,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应小于2m,当其中一侧靠墙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米。后面板距墙不应小于1m,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距墙不应小于3m,底边高出地面0.1-0.2m。应有接地保护并且标志明显。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采用共用装置,不应大于1欧姆)。

你知道消防重要设备机房的备用照明应该供电多少吗?
指出本规范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对于疏散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建筑和部分高层建筑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疏散完毕。本条规定的连续供电时间,考虑了一定安全系数以及实际人员疏散状况和个别人员疏散困难等情况。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等,由于疏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疏散距离较长,会出现疏散时间较长的情况,故对这些场所的连续供电时间要求有所提高。 为保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安全可靠,设计要尽可能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自动投入,并保证持续供电,功率能满足所有应急用电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设计供电时间内连续供电的要求。 显然,依据《建规》我们可以明确,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按建筑的不同类型,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分别是0.5h、1h、1.5。 二、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3小时 依据《民规》我们也可以明确,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连续供电时间统一为3h。 这里强调的是备用照明 少持续时间,而不是指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