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工程安装的通用要求
一: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二:施工准备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的设计,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4、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已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泵房的建筑防火要求应符合相应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3.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对照图纸观察检查。 说明: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时,有不少系统消防泵房设在地下室,且出口不便,又未设放水阀和排水措施,一旦安全阀损坏,泵房有被水淹没的危险。另外,对泵进行启动试验时,有些系统未设放水阀,不好进行试验,有些将试水阀和出水口均设在地下泵房内,无法进行试验。本条规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以上情况出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