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样进行消防检测验收?
1.索要并执行建审意见 建筑工程开工后,向建设单位索要工程建审意见(建审意见包括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审意见进行施工,建审意见要留好,以备消防工程检测验收时使用。建审意见要开工进场后马上索要,如甲方未办理,要有书面联系,以免在施工后出现结构或建筑(如消防疏散楼梯宽度、墙体材料等)等不符合消防规定的情况而形成死症。如果施工中有大型的变更,要重新报消防局进行建审。 2.消防产品检测或复试 在消防产品订货之前,要首先确定产品是否经过消防局备案,未备案产品请勿使用,以免在验收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为更快的交工,消防产品报检可以与电气检测同时进行。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1.用专用测试仪器分期分批次全面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3.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 4.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全面清洁、保养; 5.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6.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8.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