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消防监督检查设备
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二)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1、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8、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灭火器使用方法
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的提把,迅速赶到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的是内装式或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 5、如使用的是外置式干粉灭火器,则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提起提环,握住提柄,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6、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流散液体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7、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亦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应迅速向前,将余火全部扑灭。灭火时应注意不要把喷嘴直接对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