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粉灭火器的维修技术要求
1、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2、维修单位必须按规定,逐一对灭火器筒体进行水压试验。另外,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的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筒身有磕碰,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亦应进行水压试验检查。为防止污染环境,水压试验前应将筒体内的灭火剂分别放入相应的贮罐内。水压试验压力为灭火器设计压力的1.5倍。试验时不得有渗漏和宏观变形(残余变形量等于或大于6%)等影响强度的缺陷。 3、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贴花完整,但有部分漆皮脱落的,应重新涂漆。 4、水压试验合格的筒体(水型的灭火器除外),均应进行烘干。 5、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6、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7、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击碎。 8、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9、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必须更换,并符合密封要求。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必须更换,并符合GB4402第2.2.5款的规定。

消防工程安装特别需要注意的事项
A、感烟、感温探测器具体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2)、探测器周围0.5米内不应有遮挡物。 3)、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米,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 4)、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离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5)、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度。 B、探测器底座应固定牢靠,并应使探头报警灯面对从主要入口处便于观察的方向。 C、探测器的端子应根据不同类型,按照功能与极性正确联线,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线头搪锡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