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知道消防重要设备机房的备用照明应该供电多少吗?
指出本规范中的“消防应急照明”是指火灾时的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对于疏散照明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试验和火灾证明,单、多层建筑和部分高层建筑着火时,人员一般能在10min以内疏散完毕。本条规定的连续供电时间,考虑了一定安全系数以及实际人员疏散状况和个别人员疏散困难等情况。对于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医院等场所和大型公共建筑等,由于疏散人员体质弱、人员较多或疏散距离较长,会出现疏散时间较长的情况,故对这些场所的连续供电时间要求有所提高。 为保证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用电的安全可靠,设计要尽可能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需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自动投入,并保证持续供电,功率能满足所有应急用电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设计供电时间内连续供电的要求。 显然,依据《建规》我们可以明确,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按建筑的不同类型,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分别是0.5h、1h、1.5。 二、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是3小时 依据《民规》我们也可以明确,消防控制室、重要控制室等一些特别重要岗位的备用照明连续供电时间统一为3h。 这里强调的是备用照明 少持续时间,而不是指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

消防工程对于高层建筑的重要性
在大型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中,布置有多个电梯及管道(水、暖、空调专业)、电缆(强电、弱电)等垂直布置的竖井。竖井贯穿各个楼层,一旦某处发生火灾,临近火源处的竖井会因热压作用产生极大的抽吸力,使火势沿楼层蔓延,造成人员疏散困难,通道堵塞,消防人员难以进入火场灭火。火灾的直接损失就是人员的伤亡及财产焚毁。 因此,消防工程公司对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完善合理的消防灭火系统,保证在发生火情时,能及时扑救和封锁火道,以 短时间疏散人员,控制火势,将损失减少到 程度。 目前,许多大型公共建筑、各类型大型专业超市、大型商场等建筑都具有层面积大、人员密度大、物品摆放密度大等特点,而家具、建材、灯具等大型市场更具易燃性。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专业性商场的火灾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引起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消防措施不利;无防火分区或分区设置不合理;安全通道封堵;货品摆放不合理;消防用水设备失灵;水源水压、水量严重不足;无消防贮水池;消防救火车辆通道不畅;管理混乱;缺乏消防用水基础知识;对火灾隐患检查不利,处理不及时;消防规章制度执行不利;缺少对职工消防意识及知识的教育;电气线路老化,电气开关等电气产品质量低劣等多种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