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保
1.用专用测试仪器分期分批次全面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3.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 4.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全面清洁、保养; 5.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6.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7.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8.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定期检查灭火器的存量
灭火器应当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并取用方便的部位。环境温度应为4℃~+55℃,冬季应注意防冻。 定期检查喷嘴是否堵塞,使之保持通畅。每半年检查灭火器是否有工作压力。对空气泡沫灭火器只需检查压力显示表,如表针指向红色区域即应及时进行修理。 每次更换灭火剂或者出厂已满三年的,及以后每隔二年应对灭火器进行水压强度试验,水压强度合格才能继续使用。 消防工程公司干粉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应放置在保护物体附近干燥通风和取用方便的地方。要注意防止受潮和日晒,灭火器各连接件不得松动,喷嘴塞盖不能脱落,保证密封性能。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要求定期检查,如发现灭火剂结块或贮气量不足时,应更换灭火剂或补充气量。 灭火器一经开启需要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经过训练的专人按制造厂的规定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换灭火剂的品种和重量,充装后的灭火器,应进行气密性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