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设计施工的疏散布局
1、如果建筑物内有与上下楼层相连的走道、自动扶梯等开口,应将上下相连的楼层作为防火区。 2、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应采用防火墙隔开,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消防设计建筑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在局部设置中,增加的面积应计算为局部面积的1倍。 4、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9米。 5、公共建筑和走廊式住宅建筑的数量不应少于两栋。 6、九层及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置楼梯间。 7、消防设计施工的高层建筑安全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8、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靠近建筑物边缘的两个相邻紧急出口或疏散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0m 9、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到附近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的疏散距离可增加25%。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须知
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不容小视。那么,这些企业应该如何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定期开展灭火演练。劳动密集型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特点,组建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器材,制定灭火预案并加强演练。以班组骨干、保安人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为主,定期组织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演练,通过检验灭火组织指挥、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扑救初起火灾以及通讯联络、安全防护和救护的程序和措施,不断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增强员工的心理素质,提高企业抵御火灾的应变能力。 认真开展防火自查。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重点检查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运行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员工集体宿舍的用火用电情况、安全疏散设施情况,仓库防火安全管理情况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的防火防爆措施情况。同时,确定企业消防管理人员、水电工以及保安人员,加强对车间、仓库的夜间防火巡查,确保企业尤其是夜间加班赶订单期间的消防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