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泵房设备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 2.工作泵、备用泵、吸水泵、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它可靠的引水措施; 4.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 5.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设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低压力时,通过压力开关信号应启动消防水泵。 7.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不利点的压力、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消防工程具体的验收条件
1.已完工的工程建筑经施工单位施工部署,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企业开展初步验收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向消防组织递交规定机构消防工程验收的汇报,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建筑消防设备检验报告 3.消防给水,消防通道检查单。 4.消防工程建筑企业的消防工程施工许可证书影印件。 5.施工单位施工部署,工程施工,建设单位安全消防品质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汇报。 6.公安边防医院的核准文档,包含:施工图防火安全审批意向书,工程装修设计方案防火安全审批意向书,其他设计方案防火安全审批意向书。 7.消防设计方案专篇及消防设计方案变动技术性联系单。 8.消防器材生产许可明影印件,建筑防火规范原材料,预制构件和消防器材产品质量检验汇报,达标证实,关键消防器材,机器设备的生产制造企业对其商品,机器设备的总数,型号规格及工程施工安裝品质的确定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