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消防监督检查设备
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二)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1、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8、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消防给水系统的维护保养
1、喷淋头维护保养(排除喷淋头上的油污、涂料等): 每月(不少于10%)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当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更换。 2、管路系统的维护保养: (1)观察稳压泵的启动频率,确定管网有无渗漏现象。 ①外观检查: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②清除堵塞:系统管道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残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带来的垃圾、铁锈等,这样会造成喷头堵塞、报警阀关闭不严、水力警铃输水管堵塞等。 (2)每月需对不少于20%的管道末端进行放水,确保管道内的水质良好,并对水流指示器的报警功能进行检查。 3、报警阀的维护保养: 对报警阀应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报警阀各部件的工作状态是否 正常;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压力开关的报警功能是否正常。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查。检查报警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