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维保
1.检查试验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流量是否达到要求); 2.检查试验水流指示器动作是否灵敏,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复位是否正常,消防中心是否有显示等; 3.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爆裂隐患; 4.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5.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6.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7.检查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8.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

消防设计施工的疏散布局
1、如果建筑物内有与上下楼层相连的走道、自动扶梯等开口,应将上下相连的楼层作为防火区。 2、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应采用防火墙隔开,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消防设计建筑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在局部设置中,增加的面积应计算为局部面积的1倍。 4、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9米。 5、公共建筑和走廊式住宅建筑的数量不应少于两栋。 6、九层及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置楼梯间。 7、消防设计施工的高层建筑安全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8、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靠近建筑物边缘的两个相邻紧急出口或疏散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0m 9、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到附近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的疏散距离可增加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