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消防监督检查设备
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二)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1、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8、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水源及消防水泵房的维护保养:
(1)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保证接口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接口与盖板连接牢固。 (2)检查消防水池的水位能否保持消防用水量;水位标尺是否正常工作;水池各种阀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有无受冻的可能。 (3)检查消防水箱的水量能否满足要求;消防气压给水装置能否保证水量和水压;自动控制系统能否正常工作。并应对保证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 (4)水位计、压力表工作是否正常,压力表指针是否正确。 (5)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是否处于全开启状态。 (6)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新油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