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消防监督检查设备
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二)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1、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8、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主要内容:
火灾探测器及接口部件,报警按钮、现场模块及指示部件,火灾报警控制器及火灾报警显示器,直流不间断电源,气体灭火控制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图形显示系统,联网系统 2..消防给水系统: 防给水系统由消防给水水源、消防给水设备、管路系统、室内灭火设备及系统附件组成。消防给水设备分为:自动给水设备(消防水箱)、主要给水设备(消防水泵)、临时给水设备(水泵接合器)、局又可部增压设备(气压消防给水设备)。 3.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室内消防系统指安装在室内,用以扑灭发生在建筑物内初起的火灾的设施系统。它主要有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消防系统、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等。根据火灾统计资料证明,安装室内消防系统是有效的和必要的措施。 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洒水喷头、报警阀组、水流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等组件,以及管道、供水设施组成,并能在发生火灾时喷水的自动灭火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