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防设计施工的疏散布局
1、如果建筑物内有与上下楼层相连的走道、自动扶梯等开口,应将上下相连的楼层作为防火区。 2、地下和半地下建筑应采用防火墙隔开,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3、消防设计建筑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在局部设置中,增加的面积应计算为局部面积的1倍。 4、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6-9米。 5、公共建筑和走廊式住宅建筑的数量不应少于两栋。 6、九层及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置楼梯间。 7、消防设计施工的高层建筑安全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8、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靠近建筑物边缘的两个相邻紧急出口或疏散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0m 9、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到附近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的疏散距离可增加25%。

在大型公共建筑中的消防工程安装
在大型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中,布置有多个电梯及管道(水、暖、空调专业)、电缆(强电、弱电)等垂直布置的竖井。竖井贯穿各个楼层,一旦某处发生火灾,临近火源处的竖井会因热压作用产生大的抽吸力,使火势沿楼层蔓延,造成人员疏散困难,通道堵塞,消防人员难以进入火场灭火。火灾的直接损失就是人员的伤亡及财产焚毁。 因此,消防工程公司对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需要设置完善合理的消防灭火系统,保证在发生火情时,能及时扑救和封锁火道,以短时间疏散人员,控制火势,将损失减少到低程度。目前,许多大型公共建筑、各类型大型专业超市、大型商场等建筑都具有层面积大、人员密度大、物品摆放密度大等特点,而家具、建材、灯具等大型市场更具易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