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消防监督检查设备
一、消防监督检查范围 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一)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在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二)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1、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智慧消防产品智慧消防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7、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8、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消防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组合式消防水池或消防水箱的进水管、出水管接头宜采用法兰连接,采用其他连接时应做防锈处理。 (2)消防水架空管道,当管径等于或大于DN50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且防晃支架的间距不宜超过15m;当管道拐弯、三通及四通等改变方向时,应增设1个防晃支架。 防晃支架的强度,应满足管道、配件及管内水的重量再加50%的水平方向推力时不损坏或不产生变形;当管道穿梁安装时,管道用紧固件固定于混凝土结构上,宜可作为1个防晃支架处理。 (3)室内消火栓栓口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栓口不应安装在门]轴侧。 (4)室内消火栓栓口中心距地面应为1.1m,特殊地点的高度可特殊对待,允许偏差 土20mm。


